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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慧停车及其建设路径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1-19 11:56:25 来源:本站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呈爆发式增长,“停车难”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难题。各级政府、企业、社团组织积极尝试破解城市“停车难”,参与者越来越多元化,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越来越多样化,特别是在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联合七部委下发了1788号文件以后,城市停车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停车行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法制化、规范化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大量应用,停车行业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景象。近四年的建设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停车难,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将城市停车场建设作为补短板工程纳入“新基建”重点建设项目;9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前部署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结合;12月10-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明年工作重点中也强调了要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
上述宏观政策或决策必将促进中国停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进入一个新时代。智慧停车是全面、系统的理论体系、方法论和综合解决方案,是破解城市停车难的重要举措,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很多管理者和从业者认识不清,将智慧停车肤浅使用或滥用,造成了建设理念、方法上的混乱,降低了智慧停车的实际作用和价值。
智慧停车的概念与建设理念
一、智慧停车的概念与建设理念
(一)智慧停车的概念
智慧停车是指将卫星定位、GIS、物联网、互联网、无线通信、电子支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综合应用于城市停车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查询、预约与导航服务,实现停车泊位资源的实时更新、查询、预约与导航服务一体化,实现多元化电子支付的便捷化,实现城市治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和决策的科学化,实现城市泊位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停车泊位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和停车服务的最优化。
智慧停车分为狭义的智慧停车和广义的智慧停车。
1、狭义的智慧停车。
它是指针对城市局部区域或某一停车领域的智慧停车。如道路泊位的智慧停车、路外停车场的智慧停车。它们都是通过对停车泊位资源或停车场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在此基础上运用智能管理系统、多元化电子支付、云平台等技术和产品实行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与城市治理的科学化、可视化、数字化、模型化和便捷化。例如道路泊位的智慧停车的实施路径为:施划停车泊位并编码--安装传感器或视频采集器(咪表、手持PDA、地磁、视频桩、高位视频、智能地锁等)--上传至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数据处理、图像处理、云计算等---各运行系统(停车管理中心、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APP、停车诱导系统、应急指挥系统、门户网站、外部系统等)运营。诸如咪表、手持PDA、地磁、视频桩、高位视频等技术和产品各具特色,都有各自的优缺点,有各自不同的应用条件或场景,不能一概而论说谁好谁坏,谁优谁劣,而应当是“合适就是最好的”。
2、广义的智慧停车。
它是指将整个城市作为一个系统进行顶层设计,综合运用多种技术将城市停车的规划、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环节全覆盖,实现全过程科学化、智能化、信息化、可视化、模型化,同时,与法制建设、产业政策、城市治理、舆论引导和监督等综合配套实施,实现城市级智慧停车。城市级智慧停车在内容和形式上表现为“路内路外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互动、市场运营与城市治理相融合”。
(二)建设理念与建设方法
鉴于停车行业的特点,做好顶层设计,应用系统化思维,制定城市级综合解决方案,将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切忌盲目建设。
1、建设理念:
(1)动静结合:在编制城市动态交通规划和开展交通治理工作时 一定要考虑静态交通问题;在编制城市静态交通规划和开展停 车设施建设时一定要注意与动态交通相适配;
(2)以静制动:通过加强停车治理来促进城市交通问题的治理;
(3)公交优先:充分发挥城市公交网络体系完善、载客量大、专 用道行驶、运行效率高、价格低的优势,引导和鼓励市民乘坐 公共交通出行,减少驾车出行;
(4)绿色出行:鼓励广大市民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出行方式, 如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骑自行车 或步行等,减少驾车出行,降低停车需求。
2、建设方法:
(1)合理提供增量:按照“配建为主、路外公共为辅”的原则, 根据停车热点分析和土地利用情况,适度建设一部分停车设 施,增加停车泊位;
(2)多维盘活存量: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运用行政措 施、市场手段实现尽可能多的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和信息化联 网,破除信息孤岛,使存量停车泊位通过云平台实现查询、预 约、导航等服务,大幅度提高泊位利用率、周转率,实际上也 是增加泊位的有效供给。
(3)社会资源共享:随着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进一 步将社会停车资源互联互通,开展错时错峰停车、共享停车, 使社会停车资源高效使用、科学合理利用。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促进停车行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1、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主管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城市停车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政府的主导和统筹下,各职能部门依据其工作职能和分工承担相应责任。每个城市应以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调整为契机,借鉴杭州、南京等城市做法,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各相关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停车办),统一负责停车场(库)建设、监督、管理、考核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编制静态交通专项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每个城市应科学合理编制静态交通专项规划并使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相适应、相匹配,特别是要充分考虑新技术的影响,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城市发展特点的停车专项规划。
3、开展全面翔实的停车普查工作。
停车普查是对城市停车供需情况的全面调查。可借鉴北京、深圳、青岛等城市经验,开展对各类停车资源进行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明确全辖区机动车的保有量、停车泊位总量及结构(基本停车泊位、出行停车泊位、建筑配建泊位、路内停车泊位、路外停车泊位等)、停车供需空间分布情况及车辆实际停放位置等,深入了解停车泊位实际利用率及可挖掘、共享、合法化资源,为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及建设、配建指标修订、停车产业政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供决策依据,为停车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4、加快城市停车立法工作。
2015年至2017年,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停车相关政策,宏观产业政策框架基本完善,但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完善。2018年以来,北京、深圳、广州、徐州、沈阳等近10个城市出台了停车管理条例,烟台、漳州等30余个城市出台了停车管理办法、规定或细则,城市停车方面的法制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其他城市都应当适时制定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以及停车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工作,依法对城市停车进行有效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建立城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
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无线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进一步加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和整合力度。在普查基础上推动更多泊位资源纳入信息平台,通过市场化手段(利益协商等)加强资源整合,按照一个城市“一张图、一个平台、一个技术标准、一个运营主体、一个APP、一套服务规范”的原则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实时发布停车信息,进行停车诱导,推动共享停车,盘活存量资源,提高车位使用效率,增加停车泊位的有效供给。
6、进一步细化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行业的市场化发展。
(1)财政政策:主要是对于停车场(库)建设给予奖补;PPP 模式的经营性补贴等
(2)土地政策:主要是土地供应、出让方式、权属登记等
(3)物价政策:主要是实行差别化定价和市场化调整机制等
(4)税收政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税收减免等
(5)投资政策:主要是商业配建、广告经营、车位产权、执 法管理等。
7、积极推进停车行业产业化发展。
由于停车行业产业链条比较长,涉及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设备制造、智能设施及系统、运营管理等专业或子行业,还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汽车后市场相关联,市场空间巨大,产业规模在10万亿以上。因此,每个城市在解决停车难的同时,要大力推进停车行业产业化发展。此外,随着5G、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智能立体停车设施作为集约利用土地增加停车泊位供给的有效方式将越来越重要,其应用也会越来越广泛。
8、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违停管理。
(1)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通过加大惩处不良的停车消费行为,引导和培育良好的 行为习惯。
(3)通过严格违停管理,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维护各类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9、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市民普遍对停车设施建设关心不够、对智慧停车等知识了解不够、部分市民存在着不良的停车消费行为等问题,每个城市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普及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疑虑,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辅以价格调节、科学合理调控道路停车规模等措施,引导广大市民公交出行、绿色出行、文明停车,积极参与到城市停车治理中来,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和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0、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能有效维护社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点之一就是将“市场的事交给市场去做”,2019年2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行业协会是同行业企业自己的组织,对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和产品现状以及不同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储备和核心竞争力等情况非常熟悉,因此,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将诸如企业资质评审及认证、产品评价、技术标准与服务规范制定、企业等级评定、行业自律等事务均交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通过行业协会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停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